梁振英发律师信威吓《苹果日报》指社评阻其竞选港特首
2016-09-30


香港特首梁振英近日透过律师行向《苹果日报》发出律师信,要求该报做出撤回“指控梁振英收受澳洲UGL5000万元回佣(大陆译作回扣)”社论的声明,如果在7日内梁没有得到满意回复,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综合港媒30日报导,香港特首办指出,梁振英已经委托律师行,在本周一(26日)向《苹果日报》发出律师信,指《苹果日报》9月8日社论《追究梁振英贪腐是首要工作》的内容是“错误地、恶毒地、恶意地”指控梁振英贪污。社论的真正目的,是想以“失实的贪污指控”,阻止梁振英行使《基本法》第26条及《人权法案条例》21条赋予其竞逐连任特首权利。

梁振英要求《苹果日报》不能再刊登有关他贪污的指控,并在报章与网站刊出篇幅与该篇社论相同的撤回言论声明,内容要先经过梁振英审批。若7日内没有满意回复,梁会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权利。

《苹果日报》总编陈沛敏30日回应称,该报在29日收到了律师信。她表示,向新闻界发律师信是梁振英的一贯作风,但《苹果日报》一向坚持维护新闻自由,事件已交由律师处理。而UGL事件不是最近才开始的,公众舆论对梁振英在事件中的批评和质疑,也不是苹果刊发的文章首次提出,该文章只是正常评论,梁需要向公众和执法部门解释清楚。

陈沛敏对梁振英指控《苹果日报》阻碍竞选特首权利表示荒谬和惊讶。她指“如果我们有如此能耐,与有荣焉”,梁的评价从主流社会到坊间有目共睹,作为传媒机构监察政府及巨大公权力的人,是职责所在,不觉是恶意。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岑倚兰亦对梁振英向传媒发律师信表示震惊和遗憾,认为此举将引发寒蝉效应,扫除对其的负面报导,钳制言论自由。虽然梁振英澄清了UGL事件,但不代表公众的疑虑已经消除,传媒作为第四权,监察当权者责无旁贷。

浸大新闻系高级讲师吕秉权称,梁振英作为当权者须接受传媒监察,但他却屡次用律师信威吓传媒。根据不同港媒的报导纪录显示,2013年时任香港《信报》特约评论员练乙铮撰文提到梁振英上台一半借助黑社会的能力,数天后梁就向《信报》发律师信,要求撤文道歉。

2014年澳洲媒体Fairfax Media曝出梁振英收取UGL5千万港元回扣,随即受到梁振英的律师信,称若刊出报导就会告上法庭。

2016年9月8日,《苹果日报》发表署名卢峰的评论员文章称,新当选的立法会议员已经开始计划动用权力及特权法,追查梁振英收受UGL回佣丑闻。同时呼吁那些新任议员有必要关注、影响特首选举进程。

作者卢峰并非首次受到梁振英的“关注”,去年6月,梁振英透过特首办新闻统筹专员去信《苹果》,指卢峰的批评梁振英在雨伞运动中纵容暴力团体冲击和平占领运动,说法毫无根据,扬言会保留一切追究权利。

此外,梁振英还就媒体评论其女梁齐昕、《成报》报导其绯闻等多次要求有关传媒发出道歉或澄清的声明。
    来源: 董筱然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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