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呦呦获诺奖后谁丑态毕露
2015-10-11
 2015年10月5日,诺贝尔生物或医学奖揭晓,中国科学家屠呦呦和另外两名科学家获奖。中国人原创成果首次获诺奖迎来一声叫好之声,也引发了人们对中国科技方面的诸多反思,无疑这都是在传递正能量。如果因此能够促进中国科技体制改革,激励更多的科研人员克服浮躁心态潜心研究自己感兴趣的问题,于国于民于科研人员都是一件大好事。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少量杂音,一些人的丑陋心态暴露无遗。有人统计过,从发布屠呦呦获诺奖消息之后的短短几小时之内,就有数篇讨论屠呦呦的文章新鲜出炉或是被重新搬出来。其中不少是找屠呦呦毛病的,是对屠呦呦获诺奖表示不认同的。

一些人认为屠呦呦“不够淡泊名利”、“人格缺陷”。比如,“屠对发现青蒿素有重大贡献,瑕不掩瑜,还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但屠有其科学局限性有其人格缺陷,对此也应直言不讳。”这是一些读书人的丑陋心理和奇怪思维的体现。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在科学这个迷宫里,何人的研究没有学科局限性?在这个心思各异的人类中,何人不存在人格缺陷?诺奖奖的是屠呦呦在发现青蒿素方面的贡献,而不是奖的她人格方面的完美无缺,更不是奖的她在青蒿素研究开发方面穷尽了真理。一些文化人为何不与诺奖在一个频道对话,不是直接谈论诺奖本身,而是顾左右而言其他?这不是认知能力问题,而是丑陋的心态在做怪。这些人在说屠呦呦存在人格缺陷,实际上证明了自己的人性缺陷。

有的人对屠呦呦在青蒿素所做的工作避而不谈,而是大谈特谈她的“行为不当”。这完全是嫉妒心理做怪。这些人,要么说屠呦呦自我介绍言过其实,要么说屠呦呦无论在北京或各地同行中特别是当年从事青蒿素研究的同事中声誉不高,要么说屠呦呦与协作组内其他同事之间不是师生、指导或从属关系,而是互相比较独立和平等的协作关系。这都是哪里也不挨哪里,与屠呦呦获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充分暴露出自己的丑陋,嫉妒心太强,红眼病又犯了。

有人拿集体攻关来否定屠呦呦,认为一项集体攻关成果,全部算到屠呦呦头上不妥。这除了属于个人一孔之见之外,还有将自己观点强加于诺奖评委的偏执。有的为此大翻历史旧账,说是屠呦呦的贡献似乎(用词多么尖刻,诺奖都肯定了屠呦呦的贡献)提出了乙醚提取方案并在当年的保密会议中作了介绍,但这是建立在被调出同事提出的乙醇提取方案基础上的,而且屠呦呦对分离活性单体及结构测定也可能确实没有实质贡献(用词如此模糊,纯属猜测)。个别人认为屠呦呦对发现青蒿素还是有原创性重大贡献的,但是从独立分离到活性单体及测定结构的同事功劳也不在其下。在当时组织大协作的历史背景下,协作组起到任何个人都起不到的作用。实际上,诺奖评委把诺获给了屠呦呦,并没有否认这是集体攻关的结果,也没有否定其他人员在这方面研究之中所做的贡献。用他人作出了贡献来非议屠呦呦,如果不是认识能力出了问题,就是心理出了问题。再说,诺奖有自己一套程序与思维,即使个别人的观点再正确,也不能强加于诺奖评委,也不能要求诺奖按照自己的标准去授奖,更不能搞凡是符合我意愿的奖励就认同、凡是不符合我意愿的奖励就贬低那一套,更何况诺奖也根本不理睬这些人的个人观点,这是自讨没趣。

有人一方面表示支持青蒿素的发现应该归于屠呦呦(谁也没有征求你的意见,实际上没有你的支持诺奖还是授予了屠呦呦),一方面又对屠呦呦进行人身攻击,说是屠呦呦这个人真的非常不得人心,她性格太差,做的很多事情也非常霸道无理,活该受到这么多的质疑和反对,她之所以没有被评为院士很大程度上就是性格所累。而对屠呦呦进行人身攻击的依据只是出于毫无事实依据的猜测,比如屠呦呦是否霸占组内成员及其他合作者的功劳,是否故意抹杀竞争对手的成就等问题。谁都知道,这些对于屠呦呦进行攻击的原始出处在那里,这充分暴露出一些文化人灵魂深处的丑陋。

真是让人汗颜,屠呦呦获奖本来是一件极大的好事,并没有伤害到其他人的切身利益,再说白一点,即使屠呦呦没有获奖,这项大奖也不会给其他人,何致于出来泼脏水呢。屠呦呦一个人获奖,却引起一些人丑陋大爆发,诺奖评委得知之后一定会频频摇头表示不理解——中国的文化人怎么是这个样子?不得不承认,读书人中存在一种劣根性——文人相轻,而不是文人相重、相依,团结协作真正研究一些科学问题。一些人读了十几年的书,搞了几十年的技术工作,做了多年的研究工作,心思和精力却放在这些歪的方面,又怎么可能取得原创性成果和成为真正的科研人员。这又反衬出屠呦呦确实难能可贵,几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地研究着自己的学问。中国有那么多的科研人员,国家投入了巨额资金,每年设立的科研项目更是海量和验收、鉴定的科研成果无数,为何难出原创性成果,从屠呦呦获奖遭受的非议就知一二。一些人的精力都花在科研之外的你争我斗之上,你还能指望他出成果吗?
    来源: 网络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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