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学《智者谐话》(连载)
2015-11-28
囊中羞涩(中)

【英】J.K.哲罗姆


在你结婚之前,你就试着过过这种日子吧,那将是绝好的实习。送你的大儿子上大学以前,让他试着过过这种日子吧,这样他就不会因为每年只有100镑零用钱而满腹牢骚了。这种紧日子对一些人极有裨益。有一种娇嫩已极的花朵,94年以后的红酒,他一滴也不沾1,他宁愿把吃不蘸盐的烤羊肉想象成吃粗劣的猫食。不过凭良心说,你确实会时常碰上此类倒霉蛋,他们大都被限制在只有女小说家们才知道的那个奇妙而可怕的圈子里。我从未听说此类娇花中有哪位讨论过menu(菜单),不过我极想把他们拖到伦敦东区一些普通酒吧的柜台前边,在他们喉咙里塞进一顿价值6便士的晚餐,包括火腿布了,4个便士;马铃薯,1个便士;外带半品脱黑啤酒,l个便士。将来回忆起这番体验(啤酒,烟草,加上烤猪肉的混合香气大多会给人留下生动的印象),他们对面前的任何东西不屑一顾的次数也许就会减少。还有些家伙十分慷慨,他们是叫花子们的宠儿,他们对找给的零钱满不在乎,但从未想到过还上自己欠的债,连这种人也会从那种体验里学得一点儿常识。有一天,我和一位年轻的政府官员在摄政大街共进午餐,他对我说:“你知道,我每次总是给堂倌1个先令,给这种家伙小费,最起码也得是这个数。”我赞成他的看法,因为根本就不可能用11个半便士当作小费。不过我当时就打定了主意把他骗进一家餐馆,我记得它离考文垂花园不远。那家餐馆的堂倌干活时不穿外套和背心,只穿衬衫,那是为了更加恪尽职守——到了月底,衬衫自然也脏得要命。我认得那个堂倌,我那位朋友给他的小费只要超过1个便士,他准会当场立即握住施主的手,久久不撒开,以表谢忱,对此我深信不移。

关于囊中羞涩的窘境,人们已经讲过也已经写过许许多多开心事了。然而,贫困其实并不令人开心,不得不为几个便士去讨价还价,这并不是开心事;被视为,陛吝小气,这也不是开心事;现出一副穷酸相,羞于向人家通报你的住址,这更不是开心事。不,对穷人来说,贫困连半点趣味都没有。对敏感者,贫困乃是现世的地狱。不少勇敢的君子都曾面对海格力士的劳作2毫无惧色,却都曾因贫困造成的小小苦难而肝肠寸断。

生活窘迫本身并不难忍受,如果仅仅是窘迫,谁会在乎生活的些许艰难?鲁滨逊3的裤子打了补丁,谁会在乎?鲁滨逊穿裤子吗?我想不起来了。他也许像在哑剧里那样走来走去吧?他的脚趾头如果真的露在靴子外头,那又何妨?如果他的雨伞是布的,只要能挡雨,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的破衣烂衫不会使他难为情,因为他周围连一个会讥笑他的朋友也没有。

身陷贫困仅仅是小事一桩,令人难堪的是被人知道你的贫困。使一个没穿大衣的人疾走如飞的并非寒冷,他会满面通红地向你解释说,他认为长大衣于健康不利,而且根据健康原则,他也从不带雨伞。说谎根本算不上羞耻,使他面红耳赤的并不是因为他撒了谎,他知道人家不会相信那番谎话。贫困不是罪过,这句话说起来很轻巧。的确如此,贫困若是罪过,人们就不会由于贫困而感到没脸见人了。然而,贫困却是大错,而且被当作大错来惩罚。穷人遭到整个世界的鄙夷,犹如爵爷鄙视基督徒,脚夫瞧不起蛊惑人心的政客一样。饱学青年抄录的世代格言并不能保证他会受人尊敬,就人类的见地而言,外表就是一切,一个人可以和伦敦最邪恶的强盗携手走过皮卡德雷大街,条件是这个强盗要衣冠楚楚。他也愿意溜进僻静的小巷里,跟一位衣着寒酸的先生过上几句话,而那位衣着寒酸的先生也深谙此道。没有谁比他更明白这一点了,他宁可绕一英里路也不愿意碰见熟人,知道他囊中羞涩的人绝无在大街上躲避他的烦恼,他一千倍地渴望碰到他的人没看见他,再没有比熟人提出的资助更让他避之惟恐不及的了。被熟人忘掉就是他的全部心愿,他在这方面通常倒很幸运,总是能够如愿以偿。
 
人会逐渐习惯于囊中羞涩,就像逐渐习惯于其它事情一样,而这要借助于那位一向采用“顺势疗法”的高明医生——时间。只要瞥一眼,你就能看出旧贫与新贫的区别,分辨出谁是对贫困已经麻木的老手,谁是刚入窘境的可怜儿。前者常年腾挪闪转,设法求生;后者则费尽心机,遮掩贫穷,不断受到恐惧的折磨,害怕被人看破穷相。这两种人当怀表时的样子最能显出他们的区别,一位诗人说过:“真正泰然自若的典当风度来自技巧,而非来自场合。”一个人如果怀著与走进裁缝舖时一样镇定的心情走进当舖(很可能更加镇定),那么,当舖的伙计甚至会对他更彬彬有礼,而且会马上来招呼他。这惹得邻近柜台旁边的那位太太好不愤慨,不过她嘲讽地说如果那人是常客,她倒是不在乎等上一会儿,瞧,从他们做交易时那份生意式的愉快劲儿判断,说不定那还是桩百分之三利息的好交易呢4。但是,一个人平生头一遭在当舖里开口,又是件何等壮观的杰作!相形之下,小孩子不假思索的提问也比他更为自信。他先在商店外面踟蹰徘徊,直到把附近二流子的注意都成功地吸引到他身上,而且在巡警心头堆起团团疑云为止。他仔细端详橱窗里的货物,目的是使旁观者以为他正打算买个钻石手镯之类的小玩艺儿。他终于走了进去,竭力装作漫不经心,还摆出一副绅士扮相的扒手派头。到了里面,他的话音低得使人全听不见,于是不得不重复一遍。他小声说到了他的一个“朋友”,刚一提到“典当”,马上有人敦促他进拐弯的第一个门,去右边那个院子里。出了商店,他的脸红得足以让你凑上去点着一支香烟而不费吹灰之力,他的表情仿佛当地居民都在盯着他,等他真的到了该去的地方,早把自己的姓名和住址忘得一干二净了。他全然不知所措,全然不知所想了。有人厉声问他是怎么弄到那件“东西”的,他张口结舌,自相矛盾,要是不立即承认那东西是他当天偷来的,那才是奇迹呢。于是有人告诉他,他们根本不想跟他这号人打交道,他最好还是赶快滚出去。他忙不迭地溜了出来,直到离当舖三英里,他还是什么也想不起来,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那儿的。

【注解】

1指1794年前的陈酒,西谚云:“老木,老友和陈酿最佳。”  
2 典出希腊神话,指需要耗费巨大力量的艰巨工作。
3英国狄福《鲁滨逊漂流记》主人公。
4英国发行的一种利率为百分之三的证券。
    来源: 看纽约 责编: Lisa

    上一篇: 与其百般思量,不如顺其自然

    下一篇: 即使穷困潦倒,你的生活也并没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