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官判案 “囹圄为空”
2016-10-28

清代乾隆后期,在山西广灵县境内的壶山上,有一县官悠哉垂钓的石刻像,这是县民自发集资,在一块巨石上镌刻的,用以表示对一位县令的追思之情。这位县官,就是乾隆中期著名的循吏,广灵县百姓都呼之为“良心官”的朱休度。

朱休度(1732一1812),字介斐,浙江秀水人。他“博闻通识,于书无所不窥,能文善诗,尤深于诗。”他在乾隆十八年(1753)中举人后,出任嵊县训导,俸满膺荐,选江西新喻知县,乾隆五十五年(1790),调任山西广灵知县,政绩卓异。后以疾离职。

朱休度性情慈善,善于决狱。他曾对人说:“南方案,多法轻情重(情节严重),北方案,多法重情轻。稍忽之,失其情矣(指处治失当,则陷于不公正),能无慎乎?”在广灵,他前后任职七年,屡决疑狱,“民有诉曲直者,数语剖决,辄悦服去,囹圄(读灵语,牢狱)为空。”

朱休度初到广灵任上任时,正值大荒年,灾疫流行,虽经朱休度尽力安抚招徕,但人口流亡,仍然数月过半。县民刘杷子(人名)也是人口流失中的一户。他的妻子张氏留在家中,因实在挨不住饥饿,便易姓改嫁给郭添保。但过门以后,张氏怀疑郭添保居心叵测,与她结婚的目的是为了要把她母子拐卖。第二天早晨,她便将自己的两个亲生子女,手刃而死,然后自刎。

朱休度接到案情报告后,亲自赶到现场勘验,当时张氏尚未断气,她见到县令后,就双眼死盯着郭添保,嘴里只重复著一个字:“贩!贩!”但经过朱休度仔细审查,并未发现郭添保有什么蓄意贩卖人口的迹象,最后审判定案时,就只以她“自刎”结案,没有牵涉、责罚郭添保。定案后,她的前夫刘杷子才从流亡的外地归来。四邻众人对他说:“你若想知道你妻子因何而死,就问朱老爷。”刘杷子找到县衙后,朱休度就将张氏死时的情形,以及相关的调查结果,都告诉了他,刘杷子听罢,悲泣道:“是由于我回来得太晚、逃荒流亡在外才造成的,怨不得他人!”说罢,稽首而去。

朱休度虽主宰著一县的生杀大权,但他“待人以诚,人亦不忍欺,周知民情,诉曲直者,数语处分,民皆悦服。”

百姓薛石头陪妹妹看戏,他的一个熟人两眼直勾勾地盯着他的妹妹,惹得薛石头心头火起,用刀砍伤了他的左胸,不想那人竟一命呜呼了。报官后,薛石头自己承认“早欲杀之,死无恨”。既有死尸为证,凶手又已服罪,以故意杀人案断之,似乎是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了,只要依律判处凶手死罪,结案上奏就可以了。但细心的朱休度在验伤时,却发现死者身上只有一刀,不像蓄意杀人致死,便在第二天重新提审薛石头,问道:“你怎么一刀就能置人于死地?”薛石头喃喃地说:“动刀子时,哪里会料到他一刀就死了呢?”朱休度闻此,便知薛石头“早欲杀之”的说法,并非实情,就追问道:“你既知一刀砍不死,何不再砍一刀?”薛石头说:“我见他出血不止,心里害怕到了极点,连一声呼吸都不敢出了,怎么会忍心再砍一刀呢?”

依照薛石头的这份供词,朱休度就按照过失杀人的条律判案,改判其死罪为流放,去戍守边疆。

正因为朱休度能够体恤民情,有一颗仁慈之心,在任期间,才会“囹圄为空”,得到“良心官”的美称。嘉庆元年(1796),他引疾归乡,县人恳留不住,便在巨石上雕刻他的“壶山垂钓”像作为纪念。史载:县民朱休度回归故乡时,“百姓追送至蔚州,去后历三十年中,县人仍追思不忘。”

朱休度任官治狱,使“囹圄为空”,绝不意味着朱休度对这些不法之徒撒手不管,任其胡作非为,而是希望以诚心感化他们,使他们心悦诚服,以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事实证明,朱休度此举效果极佳,不但有效地预防了犯罪,还为自己赢得了“良心官”的美誉。

当然,对确实犯有重大罪过的人,治其罪是必须的,要不然还制定律令干什么?薛石头过失杀人一案,就不能仅以规劝了事,因为毕竟致人死亡,情节相当严重,定其罪为戍守边疆,则是合情合理的。

执法者要有仁慈之心,是指没必要把一些偶有过失的行为,无限上纲上线,非要置其于死地,而是要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只要方法得当,措施有力,宽刑折狱,比之严刑峻法的效果,更为显著。

(出自《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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