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纪委高层提案强制公示财产 大战一触即发?
2016-10-20


近日,有港媒透露,五名中纪委副书记一个月前联署了一份有关强制高级干部公开财产的提案。舆论分析认为,在今年10月下旬即将召开的中共六中全会上,习近平当局将要为下一步的 〝清党〞制定一系列的党内法规,中共内部不同派系的大战一触即发。

香港《动向》10月号发文披露说,今年9月中旬,赵洪祝、黄树贤等五名中纪委副书记联署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提交了一份关于党、政、国家机关部门高级干部公开公示本人及家属经济收入、财产来源、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等若干要求的提案,并要求列入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将审议的有关〝从严治党〞的两个文件的条例中。

这份题为《关于党、政、国家机关部门高级干部本届任期内公开公示 本人及家属经济收入、财产来源、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等若干要求》的提案,共有六点要求:

其一,现职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纪委委员、人大常务委员(党员)、省部(包括副省部)一级干部,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按程序申报本人及家属经济收入、财产来源、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等。

其二,经组织审查后,上述有关申报资料将于2017年3月底前,在其所隶属的党组内公开公示;

其三,在十九届中央委员候选人、准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准中纪委委员候选人、新届省部一级干部,必须在明年秋季十八届7中全会前,在全党公开公示本人配偶、子女的经济收入、财产来源、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等。

其四,换届退下的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纪委委员、省部(包括副省部)一级干部,必须办理或补办理申报及配偶子女的经济状况、并有否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等,并在党内公开公示。

其五,新一届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纪委委员、省部一级干部,必须在中共十九大后的2017年12月底完成向全党、全国公开公示本人、配偶、子女的经济收入、财产来源、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等,接受监督。

其六,经中央政治局审议修订有关党、政、国家机关部门公职人员及高级公职人员,个人和配偶、子女的经济收入、财产来源、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等公开公示守则草案,提交2018年新届全国人大代表会审议通过,列作法律条例。

据公开的资讯,中共六中全会将于今年10月24日至27日召开,讨论审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这次会议议程中的主要内容。

习近平曾经明确指出,目前从严治党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是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和中央委员这些高层。在六中全会上制定各种新的〝准则〞和规定,就是习王要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常委级别的中共高官定〝政治规矩〞。三令五申后若还有人继续捣乱,这些规矩将成为习近平当局收拾高层政敌的利器。

《动向》5月也曾披露,王岐山在今年4月29日中共政治局会议上放出〝重话〞称,反腐攻坚战已经打响,时间已经不允许迟缓及妥协。王岐山并强硬声明,这次要〝动真格、设时限啃下硬骨头,在十九大前夕见分晓。〞

今年8月27日,法广在一个题为《六中全会清党:清洗什么人?》的评论节目中,引述知情者透露说,习近平将在六中全会〝清党〞,对被认定的〝贪腐分子、异己分子、阴谋家和野心家〞全部清除,为建立一支忠于自己的习家军铺平道路。

港媒评论人士温浦平今年9月底也曾在《东网》发表评论文章指出:习王反腐,已开罪了庞大的中共利益集团,如果反腐运动稍为迟疑甚至停顿下来,必会被误解作示弱,到时无数大老虎的党羽,必会趁势作出海啸式的反扑。不论反腐还是改革,北京当局已经没有退路。

中共高层的财产公示问题一直都是各界持续关注的焦点,而有关江泽民、曾庆红等〝天字号〞巨贪的家族财富,也一直是海外中文媒体爆料的重要内容。舆论认为,随着海内外呼吁中共高官带头公开公示财产的呼声日益高涨,北京当局对江、曾两大贪腐总后台动刀是迟早的事。

 
    来源: 黎明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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