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全会前 任志强被涂抹成经济罪犯
2020-10-14

【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五中全会前夕,党媒发文猛批任志强,并详述任志强贪污滥权情况,指任志强犯四宗罪,涉案总金额超过2.2亿元,把一个明明因为批评习近平而入狱的人物涂抹成一团黑。

有“任大炮”之称的原北京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及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9月22日被判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20万元,任志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人民日报》海外版官方微博“侠客岛”10月11日刊登报导,再详细介绍任志强四宗罪,称任志强在华远担当“一把手”近20年,贪污滥权致使国有控股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涉案金额超过2.2亿元,文章称任志强以不同手法贪污公款4974万余元,其中3640万元是支付给其儿子的“财务顾问费”。

除了伙同儿子等人非法占有巨额公款之外,任志强将任职期间的1334万元人民币超限薪酬在公司挂帐,于退休后领取的行为,也被法院认定为贪污罪。

对此,法广刊发评论文章称,红二代出身的前房地产大亨任志强严厉批评习近平治理疫情无能,是一个脱光了衣服还要当皇帝的小丑后,习近平显然下定了平定红二代的决心。任志强,这位在高层和各界颇有人脉、后来出脱为公知的人物,就这样成为习近平打击的首要目标。

69岁的任志强一向敢言,不时在网路上议事论政。他疑因今年3月私下撰文批评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是“剥光了衣服也要坚持当皇帝的小丑”而惹祸,在4月7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外界有传,任志强认罪及不上诉,是担心儿子被连累。

任志强遭重判后,北京媒体人李大同以“非常无耻的判决”和“法律陷害”来形容,他认为,任志强是在儿子被押为人质、护子心切下,才被逼认罪。

李大同对《美国之音》表示,四大罪名都是当局栽桩给任志强的。任志强根本不可能有罪,任志强在任时年薪700多万,没有必要贪污,关键是他已经经过中国政府机构非常严格的离职审计,审计机关并将审计结果通过媒体公布出来,如果现在指任志强有罪,是否扇自己的脸?

香港资深传媒人、时事评论人程翔对《看中国》表示,红二代任志强被重判入狱18年是百分百的政治打压。他认为以经济罪名起诉任志强“中共是自打嘴巴”,任退休时有审计处出具文件证其清白,当时任亦在微博公布审计结果,“当年无事,如今又有事,这是莫须有、罗织罪名”。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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