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不仅仅是投票:台湾选民实践罢免权
2014-12-04

台湾“九合一选举”已在上周六(29)结束,但公民参政仍热烈进行。选举同一天,公民团体发起了罢免不适任立委的“割阑尾计划”。

目前,这一公民罢免行动在立委蔡正元的选区募集到近四万份联署,在本月15日前,若能达到五万份目标,就能成为罢免法自1947年入权以来,第一次成功付诸投票的罢免案,落实宪法赋予的公民参政权。

罢免不适任立法委员的“割阑尾计划”从三月反服贸太阳花运动时开始运作,由网络世代年轻人发起,目的让经由人民选出却“只有党意,没有民意”的民意代表下台。

同名网站“Appendectomy Project 割阑尾计划”三月上线,透过生动活泼的图文,详细解说罢免理由与联署教学。运用网络募资平台,推出设计款T-shirt筹措资金,行动于五月正式启动,目标是罢免蔡正元、林鸿池、吴育升三位团队认为不适任的立委。

网站表示,行动代号“阑尾”是人体退化无用的器官,发炎时还会危及性命,团队取其谐音,号召民众“割掉烂立委”,运用网络广泛宣传,实地动员群众,突破高门坎的罢免制度,在体制内造成改变,冀望能缔造台湾另一种型态的社会运动。

根据《宪法》,人民的参政权应包含“选举、罢免、创制、复决”,但在现行的制度下,除了选举权以外的三权,因为门坎过高,而难以落实。
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罢免立委主要有三阶段:

由该选区选举人提出罢免案,填写“罢免提议书”检附罢免理由。罢免提议人人数应为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2%以上。罢免案成立后,进行第二阶段联署,需在三十日内取得选区内选民总数13%以上书面联署。联署通过后进行投票,罢免案投票人数不足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二分之一以上,或同意罢免票数未超过有效票数二分之一以上,均为否决。

目前三位“割阑尾计划”立委,都进入第二阶段联署。

负责选举事务的中央选举委员会在“割阑尾计划”中被质疑是“球员兼裁判”,成员指出“罢免被百般刁难”,认为中选会修改制度,和去年未成功的吴育升罢免案标准不一,增加联署难度,中选会则表示,一切照规定办理。
    责编: 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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