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铁道部高官和情妇落马还有续集 习当局或动“硬招”
2016-12-05

已判死刑的中共前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情妇罗菲因不满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被没收,提起上诉。但最后判决是罗菲被勒令腾房。陆媒发文说,张曙光和情妇落马后为啥还有“续集”?就是跟罗菲一样不服的还有北京市交管局前局长宋建国。

今年11月28日陆媒报导,张曙光因受贿4,755万余元(人民币,下同),2014年北京二中院对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二中院开始执行。在法院要求罗菲腾房时,罗提起执行异议,称该套房产是其父母为她购买,不属于张受贿所得,要求停止执行。但最后法院判决结果是罗菲被勒令腾房。

12月4日,陆媒《北京青年报》微信公众号“政知道”以题为“张曙光和情妇落马后为啥还有‘续集’?”发文。文章说,跟罗菲一样不服的还有宋建国。

2015年11月6日,宋建国被判处无期徒刑。之后,宋提起上诉,2016年2月北京高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5月10日,判决书列明的需要变价后予以没收或者作为宋建国个人财产予以没收的303项物品移交执行庭评估、拍卖。11日,没收在案扣押的案款1265万元。

11月7日,中共法院于中国黄金集团营销有限公司处处置黄金共3245.813克,变价款共计892,516.11元上缴国库予以没收。

11月14日,判决中列明物品共计十项被销毁,分别为收据二张、房屋租赁合同二份、房屋产权所有证二张。宋建国名下再无其它可供执行的存款、住房、车辆、股权等财产,至此宋建国受贿案判决书中财产部分执行程序终结。

文章说,什么情况下得动“硬招”?就是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终结后,宋建国仍应案判决履行义务,根据规定,如果宋建国被发现仍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依职权启动恢复执行程序。

报导引述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的话表示,对受贿官员的强制执行,主要是为了落实判决,不让判决成为一纸空文,除了对受贿者判处刑罚,也对他们的涉案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这也可以看出当局对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不断在调整、加大。

今年2月,宋建国因贪污腐败案被判处无期徒刑。起诉书称,宋建国收受金钱、房地产、金条、名表等,滥用职权,帮助他人办理“京A”车牌,获取各种财物总值2390万元。

而在2014年10月17日,张曙光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包括银行存款和房产。同年12月2日,罗菲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罗菲由取保候审状态转为收监。

张曙光是中共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心腹。刘志军被认为是江泽民一手提拔的江派核心人物。中共铁道部曾长期为江派势力所掌控,被称为“半独立王国”。
    来源: 古清儿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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