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欧盟呼吁中共当局立即释放高瑜 组图
2015-04-18


高瑜4月17日在北京第三中院举行的闭门审理中,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指控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资料照片)。

美国国务院表示,深切关注中国记者高瑜被判监七年的案件,并呼吁中共当局尊重国际人权,立即释放高瑜。

美国国务院代理发言人哈夫表示,中国记者高瑜因向外国媒体泄露国家秘密的指控而在一次闭门审判后被判有罪,并被判监7年,美国对此深表关切。

哈夫在例行记者会上说,“对这名资深记者的判决,是对那些以和平方式质疑中共官方政策和做法的公益律师、网络活动人士、记者和宗教领袖等人士做出的一系列令人不安的政府行为的一部分”。

现年71岁的高瑜星期五(4月17日)上午在北京第三中院举行的闭门审理中,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指控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其代表律师尚宝军此前向BBC中文网表示高瑜将会上诉。


美国国务院代理发言人哈夫呼吁中共当局尊重国际人权,立即释放高瑜。

哈夫呼吁中共当局立即施放高瑜,并尊重中国在国际上的人权承诺。

与此同时,欧盟发言人发表声明称,在高瑜案的法律程序被高度质疑的情况下,“我们呼吁中共当局按照国际标准,重新调查案件”。

欧盟声明说,“高瑜案突显了在中国捍卫人权的人士,包括记者、网络博客作者等,在行使言论自由权时遭受迫害的情况”。

在香港,香港支联会、社民连及公民党的代表先后到中联办门外抗议,要求释放高瑜,批评罪名是“莫须有”,严重干预新闻自由。

美联社引述国际特赦组织声明说,高瑜是“文字模糊且随意的国家秘密罪指控的受害者”,这条罪状经常被用来打压活动人士的言论自由。



在香港,香港支联会、社民连及公民党的代表先后到中联办门外抗议,要求释放高瑜。


对于美欧和人权组织对高瑜案判决的批评,中共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星期五回应称,“中国所有公民都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高瑜案件是依法处理,其它国家无法干涉,希望其它国家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

中共党媒《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星期六(18日)凌晨以“高瑜泄国家机密判7年与言论自由无关”为题发表评论说,“中国的保密法不是一个用来描着玩的字帖,有人因为触犯它而遭了牢狱之灾,其中被判重刑的不乏高官。”

评论说,“高瑜没有任何权利可以特殊,她为境外新闻机构供稿,必须以合法途径做事”。
    责编: 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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