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公安部拟扩大开枪权 令外界担忧
2016-12-06


近日,中共公安部官网发布《人民警察法》草案,该草案拟扩大警察开枪权在内的一些警权,引发外界担忧。大陆警察滥权情况非常严重,多起开枪杀人事件已在社会上遭到强烈谴责。

12月1日,中共公安部官网称,给社会一个月的时间对《警察法》修订草案稿进行反馈。

对比现行的《警察法》,修订草案稿的修订幅度很大,从原有的52条规定增加至109条,增加部分包括“袭警的处理”、武器使用细化规则等。而现行《警察法》只有第十条、第十一条简单地规定了武器、警械的使用情形。

第十条规定,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它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可以使用武器。第十条规定,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可以使用警械。该规定非常笼统。

修订草案稿具体规定了在5种情形下,公安可以使用武器,如严重危害安全并拒捕、逃跑等;而且还定出3种情形可以无警告直接使用武器,如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或拒不听从该警察保持安全距离的指令等。

中国人大法学院教授李元起接受陆媒财新网采访时认为,《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对公安使用武器、警械的具体规定,但扩大、放宽了警权,须加强监督。

李元起还说:“以前警察执法中必须确定对象是犯罪嫌疑人,才可使用手铐、警绳等,但这次修订草案稿规定,只要被羁押人逃跑就可使用。”

哥伦比亚政治学博士、中国问题专家李天笑认为,习近平上台后,公安基层的维稳执法方式一直没有变化,民众对警察执法非常抗拒,民间暴力对抗警察的暴力执法有明显上升的趋势。现在公安部对《警察法》的修订还是沿用了周永康的“维稳”思路,表面好象是所谓的“依法治国”要规范警察执法,但实质是增加针对民众进行镇压的暴力。

时事评论员伦国智表示,中国大陆民间维权抗暴事件不断,若修订草案稿通过的话,中共特务只要混入群众对警察做出暴力挑衅,机关查完全有可能“依法”开枪,制造流血事件。至于该草案是否能通过还要观察。

之前,警察枉法事件不断,开枪杀人时有发生,都在社会上遭到了强烈的谴责,如:广西民警酒后开枪打死孕妇案、辽宁盘锦土地纠纷警方枪击村民致死案、庆安开枪打死访民事件等。 
    来源: 文书帆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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