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院长被判刑 传处理王立军案不干净
2016-11-14


近日,中共成都中级法院前党组书记、院长牛敏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牛敏不服判决,称要上诉。此前有媒体称牛敏被查可能和当年处理王立军案不干净有关。

11月11日,牛敏涉嫌“受贿案”在四川广元中级法院宣判。牛敏以“受贿罪”被判刑6年,并被处罚金40万元(人民币、下同)。牛敏不服一审判决,称要上诉。

成都检方指控,牛敏任都江堰市公安局长至成都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为他人牟取利益,并收受贿赂290余万元。牛敏多次接受四川华兴集团总经理赖德勇、三利房地产公司董事长严统富等人的贿赂。从2005年新年开始,他先后收取严的贿赂或礼金37万人民币、36万港币及1万欧元。

此外,检方对牛敏的受贿指控共计64项,其中一部分为逢年过节、子女入学、结婚及其本人生病住院期间收受礼金,金额从5000至10万元不等。牛敏承认受贿,但对部分事项不认同。最终法院认定牛敏受贿260余万元。

2015年1月5日,牛敏被调查。2016年1月14日,牛敏被提起公诉。同年9月29日,牛敏案在广元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牛敏落马后,大陆《长江商报》2015年1月12日报导引述知情人披露,牛敏的问题大致分为三类:一是牛敏的妻子徐勤在主持审计所“改制”时涉及一些不法行为,长期被人举报;二是牛敏在主持成都市中级法院工作时,将案件的审计评估等工作交给与其或其妻有关联的审计机构,从中牟利;三是牛敏在任职期间,在办理“王立军案”时,留有 “尾巴”,处理得不干净。

当时四川省前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四川省政协前主席李崇禧、四川省人大前副主任郭永祥等人均未落马,而牛敏任职期间也与李春城多有交集,据称深得李春城信任。

报导称,牛敏“可能出于某些方面的顾忌,而对王立军案给予了‘特别处理’,可能做了枉法的事情”,而王案判决后有多人举报判决“漏罪”。

2012年9月,成都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锺尔璞曾作为主审法官、审判长,判处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的重庆市前副市长王立军有期徒刑15年。该案审判曾轰动一时。

王立军被判决后,曾有多人举报该判决“漏罪”。2013年8月13日,锺尔璞和多名被称为李春城嫡系的官员一并被免职,而锺尔璞对外自称是“年龄到点退休”。

牛敏现年53岁,牛敏在都江堰市工作了近20年后,2002年1月任成都市双流县县长,2005年至2007年任成都市新都区委书记,2007年3月,没有任何法学背景的牛敏就任成都市中级法院院长、党委书记,级别为正厅级,一度被人称为“法盲”。

王立军曾经是薄熙来的忠实打手,在辽宁和重庆期间,薄熙来和王立军均积极配合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据报,王立军和薄熙来、薄谷开来都参与了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和贩卖尸体的惊天罪恶,并以此牟取暴利。

牛敏在处理王立军案时,到底留有什么“尾巴”没有处理干净?令外界好奇。 
    来源: 古清儿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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