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全会提近30议案 港媒:两大议案最〝棘手〞
2016-11-03


近日,香港媒体披露了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部分内幕。其中提及与会者提出的数十件议案中,最棘手的两个议题分别是:中高层官员财产公示问题和重大决策失误追究问责制的落实。

香港《争鸣》11月号报导称,据六中全会筹备工作组披露,在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各大组讨论中,与会人员共联署提出了30多件议案。其中有争持未停的,有推行中受挫折的,有积压十多二十余年的问题等。

报导并称,在这些议案中,最棘手的两个议案是:其一,十九大前夕,准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准中纪委委员向全党全国公开公示本人、配偶及家属经济来源、财产、境外居留权、国籍等;其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职责的问责制体现,对若干重大政策工作是失误、挫折造成危害的追究及政治问责的落实。

无独有偶,此前,香港《动向》杂志10月号曾发文披露说,今年9月中旬,赵洪祝、黄树贤等五名中纪委副书记联署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提交了一份关于党、政、国家机关部门高级干部公开公示本人及家属经济收入、财产来源、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等若干要求的提案,并要求列入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将审议的有关〝从严治党〞的两个文档的条例中。

这份提案的重点,就是要求现职的和新一届的中共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中纪委委员、人大常务委员(党员)、省部(包括副省部)一级干部,准中央候补委员候选人、准中纪委委员候选人等高官,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本人、配偶、子女的经济收入、财产来源、境外(国)资产、居留权、国籍的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英国《金融时报》也曾引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何家弘表示,王岐山的检查员现在更加关注高级官员及家属财产来源,因为近年非法资产由贪官亲信或家属持有的案例比比皆是。

然而,今年10月25日,恰逢中共第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第二天,路透社引述接近北京消息人士爆料称,自从2012年以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一直试图推动高层官员公布他们财产,但遇到很大阻力。主因是许多共产党体制内的官员财产来源存有诸多问题。

路透社的报导还透露说,正在召开的这次六中全会上,可能将讨论官员财产公示的问题。

至于〝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则是习近平当局在201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确立的新制度。

其中,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作出决策的行政首长、参与决策的领导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无论被调离、辞职、辞退或者退休,都要终身追究责任。

有舆论称,〝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突破了时间界线,这意味着自决策之始,追责就如同一把利剑,高悬于每个决策者的头上。

今年6月28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问责条例》。该条例特别点出了要严肃追究责任的三种情形: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中共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该条例第十条特别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针对北京当局新建立的上述规章制度,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中国问题专家李天笑分析称,这是习近平当局为清算江泽民走出的关键一步。他表示,〝习近平层层推进问责制是有部署的,这样打击江泽民就可从党内先问责,查清事实后再移送司法。〞

时政评论员夏小强则认为,习近平当局推出上述制度规则的目的,是要用〝政治规矩〞来打击清除江派势力。而新出台的《问责条例》,可以说是在政局持续发展、打虎升级的背景下,为最后抓捕江泽民量身打造的虎笼。
    来源: 唐迪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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