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租房新规 房东需向租客出示“房屋使用证”
2017-12-07

【看中国纽约讯】近日,纽约州长库默(Andrew M. Cuomo)签署了新法案,为了防止房东非法改建房屋后出租,要求房东在租房时需出示房屋使用证明。

12月1日,纽约州长库默签署法案,要求房东在出租房屋的时候,在租房合同(Lease)上要注明是否有合法的房屋使用证明(Certificate of Occupancy,简称CO)。该证明会注明所出租的房屋是否符合建筑规划和相关法律,以及是否可以出租和适合安全居住。

纽约市也有规定,房东需要具有这个文件才能出租房屋。该新法案可以让房客在房屋租赁合同上清楚看到,房东是否有这个证明。如果没有,就代表出租的房屋有问题。

但如果是1938年以前盖的房子,可能没有房屋使用证明,房主需要到楼宇局(Department of Buildings)申请获得无异议证明信(Letter of No Objection)。

提出这项方案的纽约州众议员夏佩兰(Pamla Harris)在声明中表示,这一法案是为了保护租客,避免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住进经过非法改建的房屋,对人身安全和生活质量都造成隐患。该法案得到了纽约州多名众议员的支持,并在州长库默签字后,立即生效。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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