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联通前董事长常小兵的举报信全文
2015-12-29
常小兵落马后,《南方都市报》记者获得一份今年1月实名举报时任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腐败犯罪的信件。以下为举报信全文:

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党委

——实名举报中国联通损失8亿国有资产暨偷逃3.2亿税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经了解,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在就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C座地下一层至十三层、第十四层C/D座联廊及相应的分摊部分和地下五十个车位,共计25,729.87平方米的房地产(以下简称“处置房产”)所进行的一系列交易中,以中国联通现任董事长常小兵和前任董事长张春江为首的处置房产决策群体存在严重的违法违纪以及腐败犯罪问题。其不仅内外勾结,坑瀣一气,损公肥私,涉嫌向郭伯雄家族进行利益输送,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及税款流失;而且充当黑恶势力的帮凶,为虎作伥,强取豪夺,破坏社会安定。

一、内外勾结,损公肥私,将处置资产定向低价转让给一家私营企业国澳实业有限公司,损失8亿元巨额国有资产。

根据所了解的相关交易情况,2011年8月2日,中国联通将处置房产以4亿元的低价直接过户给国澳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号:110000000681816,以下简称“国澳实业”),并由国澳实业申领了编号为西字第061577号和西字第061576号房产证。处置房产作为坐落于西长安街南部,临近金融街(12.25,-0.54,-4.22%)核心办公区。西单商务区的甲级写字楼,当时的市场价格已经达到约5万元每平方米,总的市场价值高达12亿余元,同处置房产现时过户价格的差额高达8亿元。

鉴于处置房产的优越地理位置,众多大企业集团,包括建设银行(5.780,-0.12,-2.03%),招商银行(17.840,-0.49,-2.67%),保利集团,中国邮政器材集团等大型央企,以及泰康人寿等金融企业曾多次向中国联通表示过希望按照市场价格购买处置房产作为公司总部及集团办公场所的强烈愿望,有关的出价远远高于中国联通此次向国澳实业转让处置房产的4亿余元价格。

对此,中国联通给出的解释是,其领导从有利于其企业效益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目的出发做出决定,已经确定了明确的受让方且不会做出任何变更,并以此拒绝了上述的众多购买意向。

但是,中国联通最终没有经过任何公开征集交易对象的程序,选择了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私营企业作为交易对象,而且有关的成交价格同市场价格相差高达8亿元,也就意味着中国联通损失了可以获取的国有资产增值收益8亿元。

中国联通通过采取定向转让的方式,损失了如此巨额的国有资产,获益的自然是受让处置房产一方。而受让方国澳实业作为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私营企业,其何德何能,能够令中国联通拒绝众多声名显赫、实力卓绝的大型企业集团的高价受让意向而独独选中他?能够令中国联通违反诸多的国有资产处置规定要求,向国澳实业做出如此巨额的利益输送行为?如果没有内外勾结,没有私利与公益的交换,没有这之后所隐藏的严重腐败问题,我们很难想像中国联通会进行这样的一个交易。据悉,国澳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为郭伯雄家族,但是股权关系却极为隐蔽。

二、同中证公司、国澳实业串谋,偷逃近3.2亿元巨额税款,通过海外洗钱暨转移利益。

基于对上述交易的不理解,我们经过进一步了解处置房产的交易背景,发现还存在偷逃巨额税款和海外洗钱问题:

2003年左右,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网通”,后于2009年初并入中国联通)以20亿元向北京中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号:110000410102747,以下简称“中证公司”)购买了由中证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的房产,即现时的联通大厦。

中国网通向中证公司支付了16亿左右的现金后,即以彼时已经获得完整产权证书的处置房产按每平方米约1.6万元,共计4亿余元,抵偿给中证公司作为剩余款项。根据2003年间招商国际金融中心类似房产的交易记录,同期的交易均价己经超过每平方米2万元。

中证公司在交付联通大厦的过程中,存在大量的违约行为,迟迟不能将联通大厦交付给中国网通,拖延至2007年才将联通大厦交付给中国网通,有关的产权证书更是拖延至2010年方才部分办理完毕,而有关的土地过户手续更是拖延至今日仍然未办理完毕,而中国网通及之后的中国联通在此过程中没有向中证公司追究任何违约责任,主张及索要任何违约赔偿。

更加令人费解的是,2010年底、2011年初,在明知中证公司将受让的处置房产又转手转让给国澳实业,而且有关的转让价格系按照每平方米近4万元,总价约为8.8亿元,国澳实业采取境内支付给中证公司4亿余元,其余4.8亿元均在境外支付给中证公司实际控制人这种明显严重违法甚至涉及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中国联通仍然同意配合中证公司和国澳实业,将处置房产按照每平方米不到2万元,总价为4亿元左右的价格转让给国澳实业。

2011年1月31日,中国联通同中证公司及国澳实业正式签订了转让协议,将处置房产以4亿余元的低价直接转让给国澳实业,并由国澳实业按照该等价格申报纳税及办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

由此可以看出,正是在中国联通的有力配合下,使国澳实业能够顺利地受让了处置房产。中国联通的这种行为,不仅使作为国有企业的中国联通丧失了将8亿元的国有资产增值收益,还使同属为私营企业的中证公司和国澳公司在处置房产的交易行为中偷逃了巨额房地产交易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经我们初步测算,偷逃税额总计高达约3,177亿元。

偷逃税额计算简表偷逃税额计算简表


此外,中证公司还可以利用中国联通同国澳实业直接交易的事实隐瞒其以20亿元向中国网通销售联通大厦的事实,而按照16亿元的销售收入申报相关税收,从而偷逃更大数额的税收。根据我们了解,中证公司为了尽快毁灭证据,已经开始清算注销公司。

而国澳实业的巨额受让资金来源也令人存疑,其为何选择境外支付大部分购房款?这明显是在进行海外洗钱并为后一步转移利益做准备,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三、庇护黑恶势力以流氓强盗手段强取豪夺处置房产相邻物业

为了保证国澳公司能够实现对处置房产的利益最大化,完全控制C座的所有使用面积和公共设施,中国联通于2011年3月29日签发了《关于要求搬离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C座的致函》(以下简称“329函”),罔顾中国网通和中国联通多年向北京金龙兴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租用北京国际金融大厦C座第十四层及第十四层夹层,建筑面积为793.26平方米物业(以下简称“承租物业”)使用权,之后又由我们从北京金龙兴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处租用用于放置数据库及办公的事实,以协助所谓“第三方”实现“对整个C座进行封闭管理”为由,勒令北京金龙兴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搬离相关场所。

在中国联通329函所提的无理要求被北京金龙兴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回函严词驳斥后,中国联通仍然纵容甚至支持国澳实业。而国澳实业也完全依赖于中国联通的329函,采取各种手段要将我们驱离,明目张胆打着郭家旗号,公然招摇过市,毫不掩饰所作所为。2011年4月间、8月间,国澳公司采取纠集2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冒充员工对我们的公共通道进行阻塞,辱骂、挑衅,威胁我们员工人身安全的黑社会手段,多次制造恶劣治安事件,致使我们无法进入办公场所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也使利用C座公用通道和公用电梯通行的穆迪中国公司的办公秩序受到严重影响。2011年8月18日晚12时,国澳实业更是派出6名打手,破坏大厦14层的消防门并砸毁我们租用在14层的办公室前后玻璃门,之后又进一步切断电源,给我们的财产,特别是需要24小时不间断运转的债券评级数据库和若千其它重要的金融信息数据库,造成了重大损害。由于其背景复杂、关系特殊,有关政府执法部门对此有所顾忌,对此束手无策或态度消极敷衍。

在出现国澳实业阻塞公共通道情况时,我们就向中国联通反映此问题,要求中国联通收回完全违背事实的329函,以免被国澳实业加以利用。但中国联通不为所动,没有做出任何行动澄清329函。

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内外勾结,没有钱权交易,没有利益追求上的趋同一致,中国联通为什么敢于出具这样一封329函,要帮助他人去霸占一个不属于处置房产移交范围内的房产?而没有中国联通的大力支持和庇护,国澳实业何以能够如此猖狂,在北京的长安街上用尽各样的黑社会手段呢?

我们恳请有关机关查明有关情况,深刻挖掘中国联通以其董事长常小兵和前任董事长张春江为首的决策团体在处置房产交易中的违规、违法乃至有关的犯罪事实,打掉黑恶势力和他们的保护伞,严肃查处相关人员,惩治腐败,挽回损失,为党、为国家、为人民清除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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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文书帆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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