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盗卖技术给大陆 台LED大厂前副总交保
2016-01-26


台湾LED大厂、上市公司新世纪光电前执行副总李允立任职时涉嫌盗卖技术给中国大陆的竞争对手三安光电,1月26日台南地检署调查后,李允立等5人分别以新台币(以下同)10万元至20万元交保。

新世纪光电去年发现中国大陆三安光电的磊晶、晶粒新产品,竟和自家产品相似度极高。经内部稽核发现,离职的李允立等10名主管及员工,在未经授权下,领出公司未公开贩售的磊晶圆等机密产品资讯,寄给三安光电。

据中央社报导,市调处表示,设于南部科学工业园区的新世纪光电,是台湾制造LED发光二极体磊晶及晶粒的知名大厂,也是上市公司;当时兼任技术长的李前副总经理,民国102(2013)年涉嫌盗卖公司技术给中国大陆一家光电科技公司。

市调处表示,新世纪光电去年惊觉技术疑遭盗走,立刻报请调查局台南市调处调查。市调处发现,中国大陆这家光电科技公司,102年经投审会通过投资设于竹科一家LED发光二极体的产制大厂,再透过竹科这家厂商提供资金给李前副总离职,在外自创公司,且带走新世纪光电一批研发及产品开发的中坚干部。

市调处表示,李副总离职后,再带着新世纪光电晶粒技术开发处赖副处长、晶粒技术开发部林经理、晶粒产品开发处王副处长、晶粒产品开发部赖经理、磊晶产品开发部林技术副理、磊晶制造处吴经理、工程处李副处长兼任晶圆部基板部主管等人,另在台南市南区新设錼创科技公司,专门贩售技术。

市调处调查,李姓前副总单是从中国大陆取得的台面上资金,就超过200万美元,台面下的资金不知有多少,新世纪光电产制技术简直是被挖空,损失惨重。 市调处25日搜索传唤李前副总等10人到案,晚间移送全案,包括8名被告及1名证人。

台南地检署讯后,李前副总依违反营业秘密法罪嫌以20万元交保,赖副处长、林经理、王副处长及赖经理则分别以10万元交保,其他4人请回。
    来源: 网络 责编: K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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