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厅级官员操纵家人敛财上亿元
2019-03-18

【看中国讯】据陆媒《新京报》3月10日报导,检察院信息公开网近日公布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前主任张家星的起诉书,显示张家星在2004年至2009年这5年间,利用担任天津市塘沽区区长的职务便利,直接或者通过其弟张家月,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元人民币。

报导称,张家星是天津反腐过程中,落马的正厅级官员。其涉房地产范畴的贸易行贿,操纵家人“兄弟”,编制了一张庞大的官商勾结网,其权钱交易团队阵容堪比大老虎苏荣的权钱交易所。

另据多维网此前报导,2004年,张的胞弟张家月参干股,在张的掌管下利用权利操控以超低价让渡给塘沽区鸿正大公司,其胞弟收取暴利,数额庞大。

张家星的另一个胞弟张家亮是港务局四公司的三产经理。在经营各大钢厂的铁矿代理业务过程中,明抢暗盗大量国家财产后被发现,当其手下铲车司机被查办时,交代了张家亮的问题。张扬言“方圆百里、看谁能把我怎么样!”

公开资料显示,张家星生于1952年2月,是天津本市人,一直在天津从政。

2015年4月24日,张家星遭当局调查。其落马时,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家星也是2015年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大爆炸事件后受查的官员之一。

2015年9月17日,天津市纪委的通报批评,张家星“是一个在担任党政机关『一把手』期间,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支持和放任家族经商敛财牟利、与民争利的典型”。
    来源: 看中国 责编: Kitt

    上一篇: 上至政治局高官学历水分大

    下一篇: 杨利伟现职务不明 自曝受访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