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问答_591_永久居民的子女移民
2017-07-09
:介绍一下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子女移民?

答:按照美国移民法INA§101(b)(1)条款的规定:孩子(Children)是指21岁以下未婚的小孩,可以享受主申请人家属的好处;如果他们超过21岁,或21岁以下,但已婚,则成为儿女(Son and Daughter),不能享受主申请人家属的好处。

除了为配偶,永久居民/持有绿卡者可以为他(她)的未婚子女(在海外或在美国境内均可)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第二优先类别包括2个细类: 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21岁以下的未婚孩子(F-2A) 及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未婚儿女(F-2B)

第二优先类亲属的移民为美国配额限制亲属移民,受到每年移民配额的限制,有等候期,即需要排期。排期是在为受益人办理移民的亲属交上了申请表格I-130 给移民局的时候开始计算的。如果永久居民父母按第二优先申请子女,当父母成了公民,则立刻成了第一优先,子女仍保持原有的排期,可以更快的取得绿卡,在父母成为公民后,子女立刻结婚的话其配偶也能以原来的排期移民。

要注意得是:如果F-2A未婚孩子或 F-2B未婚儿女在等候移民/绿卡审批或配额排期之间结了婚, 他们则自动丧失了申请移民/绿卡资格,必须等他们的父母成为美国公民后,方有资格重新提出申请。
    来源: 网络 责编: Laura

    上一篇: 社区问答_593_冬病夏治

    下一篇: 社区问答_594_ 房东與房客的责任


    相关新闻

    专题新闻
    一周点击排行
    过往新闻